据媒体报道,9月12日,北京鸟巢赵雷演唱会现场,一对情侣因求婚时女方激动站起,遭后排观众齐声高喊“坐下”。相关视频被现场观众拍下并发布到社交平台后,引发热议。拍摄该视频的观众表示,自己花钱购票只想安静听歌。公开信息显示,自称求婚当事人的网友已私信拍摄者称已报警并启动司法程序,要求下架相关视频。
演唱会现场有人求婚,其他观众喊“坐下”。视频截图
那么,在演唱会这样的公共场所拍摄并发布他人求婚视频,是否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?如果被求婚一方提起诉讼,拍摄者能否反诉?求婚过程中站立、遮挡视线等行为影响其他观众正常观看,又是否涉嫌构成侵权?9月15日,记者采访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读。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判断拍摄者是否侵犯求婚当事人的肖像权,关键在于相关视频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。付建介绍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19条、第1020条相关规定,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或维护公共利益,可以不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,单纯客观记录演唱会现场、未刻意对当事人面部拍摄特写、未恶意剪辑或用于商业目的,通常可主张合理使用抗辩,不构成肖像权侵权。“但如果视频刻意聚焦当事人面部、添加贬损性文字,则可能超出合理边界。最终是否构成侵权,仍需结合视频具体内容、传播方式以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判断。”
对于拍摄者能否反诉的问题,付建认为,求婚事件当事人在观演过程中站立求婚、抛撒喜糖并遮挡后排视线,属于演唱会现场的不文明行为。受影响的是周围观众的观演体验,而非拍摄者个人的民事权利。“但拍摄者若主张求婚当事人的行为侵犯其权益,需证明自己因此遭受了具体损害,否则诉求难以成立。”
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